查令十字街 84 号

记一次维权事件

背景:某晚接到一个电话,对方声称自如管家,要求我在10天内搬离现住公寓,原因是要将原本的客厅改成隔断房进行出租。且不说这种政策背后的原因了,今年由于疫情,各行各业都很难我知道,但是未免太不合理了吧,管家苦口婆心地说到没有办法呀,行情不好,要想办法提高营收。

下一秒我们就吵起来了。第一,隔断房违法;第二,合同没到期,属于甲方(自如)违约,第三,违约不可能不赔偿。

因自然灾害、拆迁、市政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旅行的,或因客观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需调整房屋现有户型,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旅行的,本合同自行解除,且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,甲方应提供新的房源信息供乙方选择。

挂掉电话,连忙翻开合同查阅,微信上我们也揪着以下这项条款继续争论,我气势汹汹地问到:你理解的「不可抗力因素」是什么?包括自如平台「以谋私利主动要求做隔断房」吗?他说「是的」,我翻了白眼「你阅读理解是不是有问题?」,接着第二条,实在太长了,大意为「若在合同期内,甲方主动解除合同,甲方应该提前 1 个自然日通知,并同意支付乙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,有权终止合同并回收房屋。

下一秒我的室友也接到了电话。这时我已经生完气,开始想对策了。首先想到12345,但因为是晚上 10 点,人工客服下班了,转到市长热线12315 ,对方简单询问了名字、住址和事件背景,说五个作日内会有相关部门联系我。我的疑问有两点:第一,自如隔断房间是否涉嫌违规,是否存在安全隐患?第二,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,要求租客搬离是否合理?前者得找物业、社区和房管局,后者得问街道办和律师。接下来分几步走:

于是我就只能抓住合同违约这个点来说事。接到街道办城管部门的回访电话,对方说「这涉及多个部门协作,你这个情况只能上报到物业,再由物业上报给我们,层级管理你懂吧?」,我每天在公司走几百道流程,当然懂。最后对方语重心长地给我一个私人建议「还是搬家算了,我知道你在附近上班,每天也很忙,何必浪费时间和精力来对付这件事情呢?」,而我大义凛然的说「如果我不反馈,谁反馈?如果大家都不反馈,自如是不是无法无天了」(我怀疑最近看《秘密森林》上头了,居然说出这么正义凛然的话)。原本挺感动,对方设身处地地为我着想,但挂完电话,细想不对劲儿,对方有没有可能,只是想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?

不行不行,还是得继续!

敌不动,我不动,风平浪静半个月,他又来联系我说搬家了吗?下周动工。我有点着急,打电话给警察局,嘴上说是咨询如果这种情况,我是否可以报警?实则想让附近的警察局留个心,万一对方私闯民宅怎么办?我们仨女生,手无缚鸡之力,根本扛不住啊。除了外部渠道,我还在自如平台进行了投诉,我当然知道这种政策是自上而下,内部统一口径,但目的不是投诉,是为了给自如管家施加压力,让他尽快落实赔偿方案。不到一天,自如的区域经理给我电话回访,态度先软后硬,表示「我知道公司政策不合理,但你一个女孩子,与其僵持不下,不如早点搬家,早点了事。我也会尽量帮你争取赔偿金」,我才不吃这一套!「赔偿金是应该的,不是你给我争取的」,他也生气了说「警察局我熟的很,不要到时候弄得不愉快」,懒得废话,匆匆挂断。

最后,自如赔偿了一个月的租金。我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公寓,和房东直接签合同,再三确认不会因任何不合理的借口要求收回房子,并且逼我搬家(是的,深圳的租房合同永远罗列的都是乙方违约的种种情况,关于甲方违约,一条都没有)。因为匆忙搬家,我站在一堆乱七八糟的行李里,站在巨大的混乱里。一想起我的床还没到今晚要睡地板,一想到不是我的错,为什么要承担这种后果,就委屈地哭了出来。

#日常